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以钢铁冶金为特色的高职院校。2006年,通过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优秀评估;2008年,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1年,以优秀成绩通过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验收;2019年确认为国家优质校(河北省排名第一);2019年确认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
学校位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隶属河北省教育厅。现有三个校区,招生分数与在校生人数连续多年领跑全省。学校始终坚持“立足装备制造,突出冶金特色,服务区域,面向全国,接轨国际”的办学定位,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学校是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是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是全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唯一高职院校,是“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5个高职基地之一,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是全部入选实习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50强案例的全国7所高职院校之一,入围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育人成效50强、教学资源50强、服务贡献50强,是河北省首批混合所有制试点院校。
学校师资结构合理,建有数控技术专业教学团队和网站建设与维护系列课程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钢铁冶金专业教学团队、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教学团队等5个省级教学团队。环境工程技术专业教师团队入选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国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1人、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奖获得者1人、河北省省管优秀专家1人、河北省“千名好支书”2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河北省政府特贴专家3人、河北省五一奖章获得者1人、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1人(省内高职唯一)、全国冶金教育系统年度杰出教师4人、河北冶金青年科技奖获得者18人、河北省技术能手6人。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一、二、三等奖12项。是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拥有一支以“大师名匠”、“金牌工人”为首的兼职教师队伍,为区域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加分及免试入学
1、“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我省的成人高校专升本,具体办法按教育部《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文附件2)执行。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3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①地级以上(含地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②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获得者。
③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者。
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⑤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⑥少数民族考生。
⑦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位于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⑧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
6、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政策加分的考生,取其加分值最大的加分项目。
7、对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的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在上线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最大幅度不超过20分。
8、在职中小学教师报考专升本,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原则上均予以录取。
9、招收“双元制”的高职在录取时采用以下加分政策:首先执行成人高校招生统一加分政策;其次具有中级工职业资格的考生加20分,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加30分。统一加分政策优先于职业资格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不得累计加分,按其中最大加分值项目加分。
职业资格加分只有在报考“双元制”高职专业时有效,其加分值不直接计入考生考试成绩。
录取时如上线考生生源不足,可以在专科(高职)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20分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10、报考家政服务类专业的考生,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原则上均予以录取。如在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医学护理类专科专业最低可降至同类分数线的70%,其他专业可降至同类分数线下20分。
考试科目
历年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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